河南省财政提前下达资金60.8亿元支持乡村振兴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就业创业支持体系,促进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河南省近日印发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根据方案,2022—2024年,河南将实现全省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不少于7.8万人。

 

方案所提主要对象为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城乡未就业残疾人。围绕这一群体的就业,河南表示,将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残疾人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益,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

 

为确保三年目标实现,方案提出实施10项行动,推动形成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确保“十四五”期间编制50人(含)以上的省级、市级机关和编制63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在编制年度机关公务员招录计划时,鼓励省、市级机关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项招录残疾人。

 

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组织开展国有企业助残就业专场招聘活动。选取一批业务范围覆盖较广、岗位较多的省内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每年开发一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

 

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开展民营企业助力残疾人就业活动,组织一批头部平台、电商、快递等新就业形态企业对接残疾人就业需求,每年开发一批岗位定向招聘残疾人。

 

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行动。发挥各级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扶残助残社会组织和残疾人就业创业带头人等作用,结合残疾人就业特点,重点培育扶持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和广泛社会影响的助残就业服务项目,带动辐射更多残疾人就业创业。

 

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各地建立的“阳光家园”、“残疾人之家”、残疾人托养机构、残疾人职业康复机构等要认真开展辅助性就业。发挥街道、社区、残疾人亲友组织、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等各方作用,推动辅助性就业加快发展。

 

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落实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各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帮扶车间和农村残疾人就业基地按规定通过现有资金渠道予以支持。通过提供土地流转、产业托管、生产服务、技术指导、农用物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销售、融资等方面服务,依托种植、养殖、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快递物流等行业,帮扶带动农村残疾人或者其家庭成员增收。

 

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健全“联系到人、精准服务、持续跟踪”的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机制。加强对残疾人大学生所在高校的指导,将残疾人高校毕业生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促进残疾人高校毕业生在常住地平等享受公共就业服务。

 

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建设河南省按摩医院,集中安置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发挥区域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各类医疗机构积极吸纳符合条件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支持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开办医疗按摩所,以创业带动就业。

 

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扎实开展残疾人就业服务“四个一”活动,每年对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至少进行一次基础信息核对,对其中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至少组织一次职业能力评估、进行一次就业需求登记、开展一次就业服务。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将残疾人就业纳入服务范围。

 

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统筹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和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工作。以残疾人职业能力评估结果为依据,以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导向,引导企业、高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分类开展精准培训,推进残疾人培训与职业技能评价有效衔接,提高持证等级。

 

 

文章来源:河南省乡村振兴-今日头条

责任编辑:周香慧

创建时间:2022-12-07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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